担保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者保证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担保保证范围内的证明责任。二是一般保证,即贷款人与保证人约定,经审理或仲裁,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担保的责任。2.抵押贷款。指担保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并将该财产视为债权的情形。

4、 担保解释是

担保释义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具有以下特点:1。担保有一个从属属性。担保的从属性是指担保从属于主债,即担保的设立、变更、终止都依附于主债。

所谓自愿,是指担保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基于担保人、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自愿约定而成立的,只有少数情况是依法成立的。债务关系成立后担保是否成立,形式,担保该人是否愿意提供 担保等等都由担保该人、债权人等等决定。如果担保本人被欺骗或强迫提供 担保,担保合同无效;3.担保承担责任是可能的。

5、在一定财产范围内 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责任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法律不禁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在一定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和借款人在担保合同或者借款合同中约定了担保条款的,借款人未履行按期还本付息义务时,由担保人承担责任。这是一般保证。承担一般担保的保证人未经审理或仲裁,在借款人财产上未履行债务的,保证人承担担保的证明责任。

当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未对借款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保证人可拒绝承担担保 certification的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贷款人和保证人在保证合同或保证条款中约定,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相同的还本付息责任。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可以选择在保证人和借款人之间主张还款权。这是连带责任保证。

6、债权 担保有怎样的表现方式

债权人的权利,“债务”的对称性。它是指权利主体在债务关系中要求义务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构成了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物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权相比,债权具有以下特征:(1)债权的客体可以是履行义务的物或某种行为;物权的客体只是物。(2)债权的权利义务主体只能是特定的人;财产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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