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最高额保证的概念是怎样的

最高额保证是指保证人对一定期间内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连续发生的数笔债务的保证,最高额为限额-1/。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的债务是担保成立时发生的,部分债务尚未发生。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的债务是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最高额保证约定由保证人保证担保证的最高责任限额。《民法典》第690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在最高额债权限额内,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5、最高额抵押适用范围的限定性

法律主体性:关于最高额抵押的规定担保法律所称的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用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出担保。借款合同可以用最高额抵押合同续签。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在一定期限内连续交易一种商品的合同,可以续签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债权不得转让。抵押财产折价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一般只要不是当事人,在合同中具体约定连带责任,抵押人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6、最高额 担保合同的诉讼法律依据有哪些?

1。最高金额担保合同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民法典》第690条(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在最高额债权范围内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除本章规定外,最高额保证适用本法第二部分最高额抵押的有关规定。该条规定的保证合同通常被称为“最高额保证合同”,因其便利性而在实践中被频繁使用。

第二,确定研究所信用额度的时间担保不一样。最高额担保房担保的债权限额以当事人约定的日期即结算日确定,而一般担保房担保的债权限额是在签订担保合同时确定的。三、最高额担保担保是指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而普通担保担保的债权只是一次性的,前者是一个期间,后者是一个时间点。

7、最高额保证和一般保证区别

最高保障和普通保障的区别:1。是否基于债权。在普通担保的情况下,必须先有债权再设定担保,最大担保不是基于债权的实际存在,而是基于未来一定时期内将要发生的债权。2.担保的贷款不一样。一般担保只能是担保一笔贷款,最高担保可以是担保多笔贷款同时担保;3.两者担保债权金额不同。一般担保行担保的债权金额是确定的,没有限额的最大或最小要求,而最大担保行担保的债权金额是不确定的,所以担保行担保的实际债权金额只能在最终结算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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