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张哥你好。在什么/张哥的声明下:担保人-3/不承担担保责任?文章中,第八中学情形赫然在列。请问这8种情形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他们的依据是什么?【答案】张哥的说法是普及法律知识的专栏,是普通人学习法律和用法的园地,是张哥学习法律的课堂。关于“担保人-3/不承担保证责任”一条,张哥列举了八条,先提供以下法律依据:1 .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债务纠纷中 担保人哪些情况可以免责现实生活中,因债务问题产生的纠纷很多,发生债务纠纷时,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如果没有债务保证人,可以起诉保证人,那么担保人什么可以免除债务纠纷?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在债务纠纷中担保人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哪些情况可以免责,在债务纠纷中担保人可以免责情形包括债权人共同骗取保证人与债务人共同作出保证,受胁迫作出保证等。
5、哪些 情形下 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法律分析:1。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可部分或全部免责。比如担保合同因内容违法被认定无效,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担保人有过错的,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不超过债务人未支付部分的一半。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provide担保人,担保人不承担责任。3.主合同债权人采用欺诈和胁迫手段使担保人提供违背其真实意思的保证,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如借款人与借款人协商变更还款日期,未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5.因保证合同不成立,免除保证责任。6.超过保证期间的,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7.一般担保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过审理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仍被依法强制执行前,可以拒绝承担债权人的担保责任。
6、 担保人免责的几种 情形法律主观性:担保人有多少种免责情形:1。债权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2.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未经保证人同意变更债务履行方式和期限的;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4.债权人放弃房产的担保;5.债权人债务人欺骗保证人的,保证人在被胁迫或者被胁迫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思提供保证的欺诈;6.主合同无效。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7.可以适用债务人对债权人、担保人的抗辩;法律客观性:《民法典》第391条规定了保证,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务,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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