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抵押-1责任是否有保证期间法律解析:有保证期间,一般由抵押人根据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承担。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律担保责任中规定的6个月期限,《民法典》关于担保-3/主观方面的规定: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的情况下,财产权利人依法享有财产权利担保财产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

法律主观:1。在民法典中,担保被人解散担保-2/民法典规定的情形,担保被人解散/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88条[担保 Contract]设立担保物权,依照本法和法律的其他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本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责任。第三百九十三条[-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2) 担保物权的实现;(3)债权人放弃财产权;(4)法律Provisions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二。如何分配担保-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以下简称《民法》)第699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担保certificate责任。

2、 担保合同有什么相关 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担保Contract法律条文如下:1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附属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约定的除外。2.在担保期间担保财产被损坏、丢失或被征用等。、担保对于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产权人可以获得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2条保证本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约定的除外。

3、民法典关于 担保的规定

法律主观方面: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物权实现的情形担保财产权利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需要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规定设立担保财产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柜台担保。

第三百八十八条物权的设立,适用本法和其他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本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约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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