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抵押、质押、留置权和定金。参考:||我国担保法律规定的担保模式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形式两种基本类型。在我们以往的培训讲座中,只针对具体的担保。这个问题对银行的现实意义在于:借款人提供的:担保只能保证银行债权的实现,所以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人和事的双重担保除了某些特定的情况(而且双重保证不是万无一失的,其实现也有特定的条件。详见《金融法苑》。

6、 担保法中有哪些 担保方式是指保证

法律规定的方式担保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1、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2.抵押权是指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占有的情况下,将财产作为债权。3.宣誓。4.留置权。5.存款。【法律依据】民法第686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7、根据我国《 担保法》的规定, 担保的方式有哪几种?

法定五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根据担保 Law、担保Method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它是债务人在订立合同时向债权人作出的保证合同履行的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当时,债权人可以不经过仲裁或诉讼程序,直接从债务人或第三人处获得某种救济,以弥补债权人遭受的损失。

(2)抵押是指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将财产作为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担保的规定,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质押是指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产权证转让给债权人占有,并将该动产或产权证视为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担保的规定将该动产或者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或者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8、 担保法中的 担保方式为哪些

普通债权担保 形式一般有五种:一是质押。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转让给债权人占有,并作为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汇票、支票、本票等。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权利质押可质押的权利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汇票、支票、本票等,第二,房贷。第三,保障,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四,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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