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民法典连带责任 担保人的 担保期限是多久

民法连带责任担保Person担保期限为六个月。一般只要债权人在合同期限内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该人担保将被免除一切责任。但是如果提起诉讼,那么你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期限是约定,根据合同约定,如果不是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是6个月。约定-在法定或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不主张保证责任的,则担保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 .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间担保证明,不得中止、中断、延长。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没有约定或-1不明确认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6、最新 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担保法律规定,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时,将被要求在担保的期限内提供第三方进行担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由进行清偿。以下为您整理了关于最新担保截止日期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1.担保Time limit担保Time limit最新的法律规定是保证责任的期间,即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有效期间。(1) 担保句号分为约定,无约定,和约定。

2.合同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视为不履行约定。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担保承担责任至主债务本息清偿完毕的,视为约定 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二)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的期限不为/123,456,789-1/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123,456,789-2/的责任。

7、保证 约定 不明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

法律的主观性:1。法律规定的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有什么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93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举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举证责任担保的,保证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担保。不同的是,连带责任必须向保证人提出保证期间承担责任的要求。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举证责任的,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举证责任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以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被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8、根据 担保法解释三十三条规定,主债务履行期限 约定 不明,保证期间从要求债...

你的问题是关于保修期的!那要看保修期的规定。担保第三十二条解释:“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不存在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担保承担责任至主债务本息清偿完毕的,视为约定 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 Law第三十三条:“主债务的主合同履行期间不是约定或约定 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9、没有 约定 担保期限 担保期是多少

法律解析:主债务的主合同履行期间不是约定或-1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保证期间为约定,根据约定、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无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4条规定: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该财产抵押而未转移占有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六)交通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10、 担保期限 约定 不明和没有 约定

1。如果是一般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2.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承担担保 certification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686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不约定或-1不明准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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