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担保法国与物权法国、担保法国和物权法国论文摘要、应用物权方法和担保方法的时间效果[摘要] 物权方法担保 Law与物权 Law不一致,物权 Law与担保 Law不矛盾。物权 Law实施后并未完全废止担保 Law。

根据《 物权法》和《 担保法》的规定,哪些财产法律禁止抵押

1、根据《 物权法》和《 担保法》的规定,哪些财产法律禁止抵押?

1。土地所有权。2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当事人将农作物和尚未与其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无效。3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机构、社会团体、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社会福利设施。4.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财产。

 物权法与 担保法对质押制度的比较3000字

(1)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财产;

 物权法研究的 图书目录

2、 物权法与 担保法对质押制度的比较?3000字

物权 Law明确了担保 Contract与担保 物权 Law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利用本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质押合同自质押财产交由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0/ Law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于登记时成立。”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我国的物权 Law摒弃了担保 Law混淆了“基本关系(合同)与物权变更”的效力的概念,将基本关系(合同)与物权混淆。

3、 物权法研究的 图书目录

序言,第一部分,总论,第一章物权法律总论第一节物权法律概述I 物权法律的概念和特征II 物权法律的价值III-0 -0的内容和体系/法律I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四。一物一权原则五、公示公信原则第二章物权引言第一节物权概念二物权。与其他物权的比较第二节:类型物权 1、理论分类物权 2、民法分类物权和第三节/中国法律。客体与权利:论物权 Law/1的第4节、第2节、第2条的效力,占优效力物权 2,排他效力物权 3。-0/第三章物权第一节的变更物权变更概述一.物权变更的概念和形式二。物权变更原因第二节不动产登记

4、若 担保法与 物权法冲突,那么采用哪个法?

物权 Law上面关于担保的部分已经明确写了物权 Law适用。但是还没有生效。哦,很快。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物权 Law。当然,后一种方法比前一种方法好。物权 Law第178条规定,-2/ Law与本法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即在两法冲突的情况下,依法适用物权法律。

5、 物权法和 担保法的冲突

没有矛盾。抵押登记后才成立。车辆抵押但未登记的,抵押合同不成立。未登记的,物权 Law和担保 Law不会设立抵押权。如果抵押登记了,比如20万,15万,那么只剩下5万给第三方(可以做担保),第三方不可以。如果没有抵押登记,第三方可能主张全车都要办担保。第三人也可以购买车辆,通过转移登记取得所有权。原来的“抵押权人”也没有办法抗争。

具体来说,未经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无效(效力待定,是介于有效与无效之间的中间状态)。《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从其规定。”这也说明抵押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果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人(债权人)无法取得抵押权,债务人(抵押人)将车辆出售给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也无能为力。

6、 担保法与 物权法论文总结,

W我会,呃,把它给你。、、发吧,好吧,好吧。物权 Method和担保 Method的应用的时间效应[摘要]物权Method-2物权中编辑的,物权 law实施后,担保 law并未完全废止,因而物权 law与担保 law之间存在法律冲突。如何处理这些法律冲突,一般属于法律时间效力的范围,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多,直接影响裁判结果。担保 Law与物权 Law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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