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司法考试 担保法重点法条精读:第二章保证(2

司法考试资料《重点法条》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举证责任担保。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二十三条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第二十四条在,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将不再对该证书承担责任。

“有关法律”担保法律解释第28-30条和第39条。按照担保 Law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依法转让主债权的,保证人继续承担原保证责任。有两种例外(见法释担保)第二十八条。根据担保 Law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人继续承担担保主债务转让责任: (一)经债权人许可;(2)经担保人书面同意。

8、我国民 法对于 担保物权有哪些规定

你应该看看物权法,有最新的规定。你好!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保证债务履行的物权,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典当等。担保产权具有以下特征:1。可变价格赔偿。担保物权是为实现主债权而设立的,所以担保一切都要照价赔偿。2、从物业来说。如果主债权无效,则担保物权无效;主债权消灭时担保物权消灭。担保产权不能单独转让。

当担保部分产权消灭时,剩余部分仍然保留担保全部产权。4.实质代位。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履行: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9、 担保法是什么

担保法律是什么担保法律是为了促进融资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同担保主要包括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方式。计数器担保由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给担保。-2/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业主、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承担合同法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主合同解除后,

除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超越职权订立担保合同,该代表的行为有效,但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职权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担保证明责任:主合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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