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 担保法中,抵押,质押, 留置有什么区别?

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适用于动产、不动产和权利。质押是对转让物的占有,且仅适用于动产和权利留置是的,一方在另一方支付对价之前可以保持对该物的占有。如果对方不支付对价,那么一方可以不交付留置 object。留置仅用于动产。更常见于处理合同。典权只用于不动产,是使用权的典当。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将其作为债权。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并作为债权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和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5、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

(1995年6月30日NPC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第二条在借贷、交易、货物运输、加工、承包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的方式担保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设定担保。

第三条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柜面担保。反担保本法担保的规定适用。第五条担保本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中国在 担保法里都规定哪些 担保方式

担保The担保的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和保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本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财产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财产权利发生时,享有优先受偿权担保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我国《 担保法》规定的 担保方式有

法律主体性:担保途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而以抵押物作为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中,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留置的规定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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