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担保methods担保中国法律中的方法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和保证。我国的“担保 Law”规定担保方法在法律上是主观的:担保方法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在担保 Law中,“抵押权”和“质权”与担保 Law中的“留置 right”的区别以留置 right为准,最后,留置是合法担保,质押是协议担保,合法担保优于协议担保。
1、 担保法中的“抵押权”“质押权”“ 留置权”的区别如果未登记,则应根据留置优先,然后是质权,最后是未登记抵押权,因为根据担保 Law的规定,留置是合法的担保。根据担保法律解释第七十九条留置权利、抵押、质押并存时的权利实现顺序:“依法登记的统一财产的抵押、质押并存时,抵押权人对质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统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利并存时,留置权利优先于抵押权人的受偿。
2、什么是 留置, 留置权适用于哪些合同类型。留置是指债权人根据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留置以拍卖或者变卖财产的价款折价或者优先受偿。留置权利是合法的担保权利,其成立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 right,但允许约定排除留置 right。根据担保Law留置第八十四条规定,权利仅在法律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的范围内行使。
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有偿保管委托人交付的委托物,并在保管期限届满时或者应委托人的要求将原物返还委托人的合同。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运输方式,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运费的合同。加工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对方的要求,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务完成一定工作,对方应当接受完成的工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合同。
3、关于 担保法的五个名词解释:保证、质押、抵押、 留置、定金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书面协议,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将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质押(保理)是指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交给债权人占有,并将该动产作为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优先受偿。抵押是指抵押人与债权人达成书面协议,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并以此作为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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