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是保证债务履行的方式之一,而担保有不同的方式,如抵押、质押、保证等。,其中担保是基于第三人的名誉担保,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所以在民法典/。我整理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民法典中的担保如果时间超过六个月是否仍然有效?《民法典》规定,如果是保证,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超过债务履行期间六个月的,保证人不再承担担保证。

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guarantee期间,但保证人约定在主债务履行期之前或同时到期的,应当认定为无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清楚,担保期间自主债务到期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履行主债务的期限不约定或约定 unclear的,担保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担保的范围有哪些?(1)所有主债权。

5、保证人承 担保证的期限一般是6个月,能否 约定缩短或延长

Guarantee期间为了保证责任的存在期间债权人对保证人行使了追索权期间。保证期间在性质上属于排除期间不存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债权人未能在担保期间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主张权利的方式是在一般保证中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要求保证人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guarantee期间中约定。

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承担担保举证责任;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应当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合同约定-3/中的担保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的,应认定为无约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担保保证义务至主债务本息清偿完毕,其他类似内容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6、 担保超过 六个月 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担保超过六个月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1。债权人和担保人约定guarantee-。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清楚,则担保期间自主债到期日六个月;2.债权人与债务人履行主债务的期限不约定或约定 unclear的,担保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7、 担保期限如何 约定?

担保该术语一般指担保期间,债权人和担保人有约定的抵押权;如无约定或约定未知,则担保期间自主债到期日六个月起。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guarantee期间,但保证人约定在主债务履行期之前或者同时届满。无约定或约定不清楚,担保期间自主债务到期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guarantee期间民法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但保证约定在主债务履行期间之前或者同时届满的,应当认定为无。无约定或约定不清楚,担保期间自主债务到期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履行主债务的期限不约定或约定 unclear的,担保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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