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 担保,区别如下:1。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债务及其责任适用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但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与委托人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人的问题,但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享有对委托人债务人的请求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有在委托人债务人不履行时,才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履行;但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和委托人债务是连带责任人,在保证范围内,债权人可以向债务或保证人主张赔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1、债券按付息方式分类可分为

(1)按发行者1分类。政府债券。政府债券的发行者是政府。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国债,其主要目的是解决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在一些国家,政府担保的债券也被归入政府债券体系,称为政府保证债券。2.金融债券。发行人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一般资金实力强,信用高。

金融债券往往口碑很好。发行债券的主要目的是:为某一特定目的筹集资金;改变自己的资产负债表结构。金融债券的期限更常见于中期。3.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二)按付息方式分类根据债券发行条款中是否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债券可分为贴现债券、附息债券和票息累积债券三类。

2、抵押证券的种类

collateralizeddebutobligation securities(CDO),又称“担保债务凭证”,是一种固定收益证券。现金流具有高度的可预测性,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渠道以增加投资回报,而且加强了金融机构的资金利用效率,转移了不确定风险。所有有现金流的资产都可以作为证券化的标的。通常创始银行会将资产以现金流分组,然后打包分割,以私募或公募的方式转让给特殊目的公司出售固定收益证券或收益凭证。

3、讲义·《经济法》3.5 担保物权

Text/南洪一、抵押权【解释】是担保 债务所有权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该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履行。- 1.抵押的不可或缺性(1)在债权未全部清偿之前,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物“整体”行使权利。(2)抵押物部分灭失,剩余部分仍为担保全部债权。

2、抵押财产的范围【选择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a .机动车辆b .建筑物C .正在制造的生产设备d .通过招标取得的荒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答案:ABCD网校解析:(1)选项C:当事人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船舶、航空器、在建运输工具设定抵押权,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2)选项D:只能抵押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取得的“荒地”承包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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