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 职工因病死亡公司有什么补偿在职 职工因病死亡公司会补偿丧葬费。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死亡福利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死亡福利如下:1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1、 在职员工去世单位有什么补偿

法律分析:1。丧葬补助。在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按照职工-4/本公司当月养老保险人3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因病或非因工退休(退职)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按照本省所辖市企业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发放。第二,一次性抚恤金。在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职工-4/本公司当月养老保险人缴纳的平均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放;因病或非因工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其死亡前最后一个月20个月的标准发放养老抚恤金。

供养直系亲属月生活费标准为:遗属为非农业人口,省辖市、区户籍的月生活费标准为300元,县(市)、乡(镇)户籍的月生活费标准为220元;遗属为农业人口,月生活补助标准为150元。单独在上述标准上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4/次月开始发放。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居住地变更而改变。

2、 职工因病死在单位里面都有哪些补偿?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有以下补偿:1 .丧葬费,在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人员死亡。2.养老金。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为本人去世前40个月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因病死亡的,按本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保险的个人养老患病或非因工死亡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伤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因病死亡,有以下赔偿标准:丧葬补助金按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死亡;养老金以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死亡小时为基数,缴费月数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

3、 在职 职工死后可以领些啥子钱

法律主体性:在职-3/死亡之后家属可以领取:一是丧葬补助金,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给企业作为丧葬补助金。二是抚养费,由劳保基金一次性支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三是-4职工的直系亲属也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小时、辞职养老小时死亡小时、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力死亡小时的,按照除由劳动保险基金支付给企业2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外,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由劳动保险基金在下期按下列规定支付:供养1名直系亲属的,发给死者6个月的工资;2人,为死者本人9个月工资;三人以上的,死者工资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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