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性:公司对外 担保不需要机构决议的例外情况如下:1 .公司以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主营业务;2.公司与本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担保;3.公司与主要债务人之间存在商业合作;4.担保本合同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股东 签字。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议或者股东股东大会决定;
4、公司贷款时 股东签了字要承担多大的连带责任公司贷款的时候,股东签字的时候承担多少连带责任要看具体情况。无论是借款人、担保方还是其他地方签字,都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公司不还款是否可以主张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答:《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他人。不得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上述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中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直接需求说”,是指为了防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责令公司股东对特定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直接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负责,以达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这是对公司独立责任原则的补充和修正。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公司,实际上是被控制了,失去了自主权,只剩下公司外壳的公司。
5、上市公司在 对外 担保上有什么特殊规定一般情况下-3担保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和普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样的,即根据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议、股东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担保和单笔投资金额或担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但上市公司-3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应当由股东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股东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应当在股东股东大会上作出决议,并经股东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相关阅读:一家公司可以发行的债券数量上限是受法律限制的。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6、二个 股东的公司给其中一个 股东作 担保,另一个股要 签字吗不要。股东会议不同意担保公司担保的行为也有效。“公司提供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必须经/认可。该条款属于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并未明确规定公司违反上述规定-3 担保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所以两家公司股东给了其中一家股东 work 担保,另一家股票不是签字。股东享有所有者分享利润、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股东大会批准-3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须经股东Assembly-3担保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3担保合计金额超过最近一期。2.对于担保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的对象;3.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单担保-2/;4.是股东,由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7、 对外 担保的 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有证据证明吗?只有出具证明和盖章才能认定无效,这其实不是法定代表人要求的。印章怎么盖很重要。有效,内部缺陷不能对外外部债务担保。1.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既然是股东的决议,有股东 签字就够了,法定代表人是否签字签字不影响决议的效力。2.法定代表人签字是伪造的。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不能推定股东 meeting整个决议是伪造的,也不能证明决议程序违法。
8、 股东 对外 担保的法律规定法律主体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未经股东会议、股东会议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将公司资产提供给他人《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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