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只为债务人担保,不承担对柜面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承担责任后,counter 担保人只能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担保人追偿,债权人能否向担保人法律主体性主张保证责任:向担保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无追索权,反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1.反担保1,担保人债务人可能被要求为担保人的担保提供担保。本担保人由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这种担保相当于原担保,称为反担保。

1、反担保需要哪些条件反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1。反担保成立的条件如下: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后,才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当第三方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时,才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要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要登记或者转移占有的,应当登记或者转移占有。

第二是兴趣。第三是违约金。四是损害赔偿。第五,从属于主债权的其他负担,如代理费、公证费、诉讼费等,原则上都是因债权而产生的负担,应纳入担保范围。三、反担保的具体作用和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证其未来可能追索权利实现的有效措施。第二,反担保有助于这种担保关系的成立。第三,反担保可以作为一种经济调节手段,可以根据情况和需要,在潜移默化中与这种担保相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成立提供一种廉价的担保。

2、反担保的方式有哪些担保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反担保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1。反担保1。担保人债务人可能被要求为担保人的担保提供担保。本担保人由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这种担保相当于原担保,称为反担保。2.反担保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但不包括“保证”),也可以是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3.留置权和保证金不能作为反担保。二。反担保合同的效力及担保责任1。保证合同无效(1)主合同有效但保证合同无效(1)债权人没有过错的,债务人与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2)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① 担保人无过错,担保人无民事责任;② 担保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得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3。2.主合同终止:担保合同仍然有效。主合同终止后,担保人债务人对民事责任仍应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民法典对反 担保人的规定

法律的主体性:《民法典》关于担保的规定如下:1 .担保期限取决于担保方式。由担保物权担保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消灭后消灭。2.如果是担保,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为独立债权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2)担保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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