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解析!从担保人角度解读贷款判法案例解析!12年的一次考试中担保的方法有一个问题是担保,明确了担保的概念既有担保又有担保。无极是连带保证人,根据担保 Law的规定,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承担担保 Certificate的责任后不能向债务人追偿的部分,由连带保证人按照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摊,但没有约定的,等额分摊。

1、下列抵押物拍卖所得价金的清偿顺序的说法中哪项正确?(

【答案】:D“考点”抵押权的实现“解析" "担保法律解读”第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实现抵押权的预期费用。(二)主债权的利息;(三)主债权”。这个问题主要是关于这个规定,从中可以知道选项D是正确的。

2、中级职称内部讲义连载经济法(二十

12。合同的主要方式担保债权人需要以担保的方式担保其债权实现的,可以设定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方式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的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的除外)、职能部门不得作为担保人。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的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举证责任。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确定的财产的占有,并将该财产视为债权。

3、2006年司法考试模拟测试题卷三答案与考点 解析1

试卷三一,选择题,每道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该部分共150题,每题1分,共50分。1.答案:D考点:民法原理解析: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中,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当诚实,不作假,不欺诈,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正当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答案:b考点:形成权解析:形成权是根据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而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利。孙的同意是追认权和追认权中形成权的一种形式。3.答:某考点:居住地解析:人民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住院治疗的除外。公民从住所地迁出后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住所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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