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能否接受担保债权?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担保人担保不能接受债权、担保人和债权由人签字。如担保合同中约定债权否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否/2/否,如果法律明令禁止转让 债权,债权人不得转让。

1、 民法典关于 担保人责任的规定

法律主体性:1。民法关于保证责任的规定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期间,一般保证人债权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在保证期间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期间届满前,一般保证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计算。

第695 -2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业主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少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债务加重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责任。债权业主与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履行期间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不受影响。第696债权person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本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2、主 债权 转让对保证人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1。如果没有通知保证人,本转让对保证人不生效;2.保证人与债权同意禁止债权 转让。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如果未通知担保人,此转让对担保人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民法 Code第686条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 债权人 转让需要取得保证人同意吗

不需要债权person转让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未取得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取得其同意的部分债务不再承担责任转让,但对未取得转让的部分仍承担责任。"债权 转让不需要担保人同意,债权 转让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本人承担保证责任或禁止债权 转让,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Code(2021年1月1日生效)第696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保证人未被告知的情况下/”

“债务转让后,虽然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和/123,456,789-2/人没有发生变化(一般来说,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只有保证人和/123,456,789-2/人,没有债务人),双方的合同关系即权利义务没有发生变化,但有保证人担保的借款。如果只有债权人书面同意债务人的转让债务,而担保人没有书面同意债务人的转让债务,则借款人的债务仍将合法地转让给与第三人,但免除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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