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涉及本案资金,仅存在于担保的关系中;2.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人身自由权;3.有偿还贷款的能力;4.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作为担保人。5.退休人员不行担保,外借地外地人不行担保;6、国家机关不能私自为他人担保。

5、借条上有 夫妻二人签字, 担保书上为一人 担保,问 担保人 担保一半还是...

担保人分两种:一般担保和联合担保。方式不同,责任不同。General 担保: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在同意成为担保人之前,我们需要知道可能的后果:1。我们可能会被起诉。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或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或因逃废债务无法联系,或借款人死亡但贷款未还清时,银行或金融公司可起诉担保人。

债务超过30000元人民币担保人可宣告破产。3、多人一起担保还是有风险的。由于债务不一定由多个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不需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出借人有权选择向全部或全部追债。4.死亡可能无法免除担保。如果担保方法属于连带保证且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亡,其遗产仍用于清偿债务;如果只是连带保证,其遗产不需要用于债务偿还。

6、 担保 夫妻双方一方签字

法律分析:保函合同只有一方签字,保函合同仍然有效,但不作为夫妻的连带债务处理。担保该人是担保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是担保人,包括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务的债权人。在这里,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之为保证责任。

第1064 -2条/双方共同签署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联合。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连带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7、丈夫贷款让妻子 担保

法律分析:丈夫借款,妻子担保视为妻子认可丈夫的借款行为,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判决妻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88条成立担保依照本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物权担保-4/。担保 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其他功能合同。担保 合同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 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 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2-2之间连带债务的认定夫妻一方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对外债务的关系不可避免,夫妻连带债务的认定与处理相关以下是夫妻之间连带债务的认定及相关资料。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1 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标准:1。代表基于夫妻普通意思的债务。

3.超出家庭日常需要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图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连带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9、 夫妻一人给别人做 担保会执行 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有,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予他人的债务担保 is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婚姻期间债务的连带责任,无论是否知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为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赠与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合同;(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第1065条男女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

10、丈夫借款妻子 担保属于共同债务吗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在借条合同中明确债务是丈夫的个人债务,那么妻子只承担责任为担保;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认定为夫妻 a连带债务,认定为夫妻 a连带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作为连带债务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署名的债务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发生的债务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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