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损害赔偿;指债务人因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4.违约赔偿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合同而支付给违约方的惩罚性或补偿性款项。5.延期利息;指的是该人迟延履行所引起的利益。迟延利息是合法的抵押债权,未经当事人特别登记,属于不动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5、 担保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的主观性:由第三人在民法典担保第391条中规定,债权人未经其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该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责任担保。第三百九十二条债权为担保existing担保owned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债权实现担保。没有约定或约定 unclear,债务人提供货物担保的,债权人优先实现货物上的债权担保;第三人提供财产的担保,债权人可以实现对该财产的债权担保,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举证责任担保。

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2) 担保物权的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财产权;(4)法律-1规定的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在当代社会,我国的财产权是在民法典中规定的。如果要为其他人提供担保,则包括通用担保、联合担保。最重要的是以不同的具体方式提供/12344。

6、债务的 担保具体包括什么 内容

Debt 担保包含:1。人担保。指以某民事主体的信用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担保 2。物理担保。它是指以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3.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支付之外交付一定金额的款项。4.Anti 担保。指担保由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给担保作为交换担保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

7、民法典中 担保法的 内容

法律的主观性:1。在民法典中,担保由人终止担保责任。根据《民法典》担保因人而终止担保责任包括主债权合同的无效和债权人的免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88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依照本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本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三条[-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2) 担保物权的实现;(3)债权人放弃财产权;(4)法律担保物权消灭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如何分配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以下简称《民法》)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8、民法典 担保篇 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Chapter内容如下:1。担保债务人或当事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的实现约定。2.担保物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托管费担保财产及实现的费用担保物权;3.在担保期间担保财产被损坏、丢失或被征用等。、担保财产所有人可以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2条为担保凡债权已存在担保所有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实现的一方约定发生。没有约定或约定 unclear,债务人提供货物担保的,债权人优先实现货物上的债权担保;第三人提供财产的担保,债权人可以实现对该财产的债权担保,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举证责任担保。

9、 担保期限怎么 约定

法律的主观性:担保 Term一般是指债权人和保证人在保证期间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 unknown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如无约定或约定歧义,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农村信用社担保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非约定的可适用于债务履行后6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责任的期间,不中止、不中断、不延长,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不存在约定;如无约定或约定歧义,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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