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民法典 连带 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民法典连带-3/担保人的保证期为六个月。一般只要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全部担保人都会免责。但是如果提起诉讼,那么你需要承担连带-3/。合同中有约定保证期的,没有约定的为6个月,没有约定的为3年。保证期间届满后担保人-3/,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692条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的期间责任,不得中止、中断、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9、 连带担保 责任的担保期限和诉讼 时效

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一个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属于民法理论上的约定期间。所谓预定期间,是指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期间,超过该期间,该实体权利将消灭。他来自实体法,实体权利将被消灭。保证合同一般在主债务诉讼期届满后两年内行使时效。合同约定保证期间超过两年的,无效。如约定在主债务履行期之前或之时,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2)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担保方式的,按照一般担保承担担保。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保证人确定承担保证的期间责任,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0、 连带 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法律解析:根据我国法律,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为6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92条保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中止、不中断、不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保证债务的诉讼自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的权利消灭之日起计算。-2 责任保证期间届满前被保证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自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之日起开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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