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担保效力确认1。给上市公司和普通股一个肯定的回答有限公司in对外-1,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担保和单笔投资金额或担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对外 担保没有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1、股东 对外 担保的法律规定法律的主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将公司资产提供给他人担保;《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 对外 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有效吗无效。需要股东和法人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且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则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要求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法定代表人 对外 担保的 效力法律的主观性:1。代表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为效力对公司而言,取决于对方的善意。2.如果相对人是善意的,担保合同有效,公司承担责任担保。3.如果对方不是善意的,担保本合同不会发生在本公司效力,本公司不承担责任担保。但公司不承担担保的责任,不代表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风险提示:交易对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应尽一切努力检查是否有公司担保决策机构同意公司担保的决议,表决权比例是否达标,公司章程中是否规定了担保的总额和单项。
4、公司 对外 担保的法律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用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同时规定,董事、经理以担保为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公司资产的,责令注销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非法提供的担保应当返还公司。除非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和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从上述规定来看,公司法对-2 担保的行为是有限制的,即限制将担保提供给关联股东和个人债务担保,但表述不清造成了理解上的混乱。
5、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 担保法律的主观性:担保在能力和资质方面没有太多的限制,但银行可能会对担保人的注册资本和经营状况做出一些限制性规定,具体视情况而定。在法律规定上,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担保和单笔投资金额或担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与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规定,操作流程大致如下: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就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召开股东会,并提前30日向全体股东公告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表决方式。
6、公司 对外 担保的 效力认定1。正面回答上市公司和普通股有限公司对-2 担保有相同的规定,即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章程决定投资或。二。分析详情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对外 担保是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和财产为他人提供债务的特殊行为担保。这担保不同于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提供自己的债务担保,在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提供自己的债务担保的情况下,由于公司可以直接获得融资,一般来说,这个担保对公司来说是对的。对外 担保将对公司全部资产产生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全部资产减少,违背公司盈利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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