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Change担保还有效吗?公司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外担保本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股东变更后担保是否仍然有效?本公司股东变更不影响本公司对外的法律效力担保本合同未在会议上解决股东,公司是股东提供担保的法律规定公司是股东提供担保规定公司是公司法。

1、《九民纪要》关于公司 担保行为效力值得探讨的十个问题--七

由公司提供给他人担保,九人纪要特别说明,我们以“问题”的形式展示,方便理解和学习。以下是问题列表:【问题1】“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和印章能否代表公司?【问题2】法定代表人是否有权代表公司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问题3】法定代表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未经公司决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问题5】法定代表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公司决议担保合同是否有效?【问题6】在不相关的担保中,如果董事会决议实际是股东会议(或股东股东大会)发出的,那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问题7】在执行董事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只有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没有其作为执行董事的签名,是否可以认为其行使了相当于董事会的职权?

2、有限责任公司对外 担保的规定

法律分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需要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议通过,但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提供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法律特别规定必须由股东解决,公司章程不作相反规定。未经股东决议提供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法公司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为他人拨备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议、股东股东大会决定;

3、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规定

法律的主观性:根据原公司法第六十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担保提供个人债务。同时在第二百一十四条中规定,董事、经理违反本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股东或者公司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责令注销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违法提供了-。相应的,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提供公司资产为-3担保、担保 contract。

从上述规定来看,原公司法对外部担保行为有限制,即对协会股东规定担保和个人债务担保进行了限制。原公司法将外国担保的这一规定放在了“有限责任公司”一章的分则中,而没有放在总则中,这就使人不清楚这一规定是针对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能力的限制还是仅针对董事、经理越权行为的限制。

4、未经 股东会决议的 担保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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