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 Law和担保 Law,下列财产法禁止抵押:1 .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部分地区已经开始集体土地和宅基地抵押试点)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社会福利设施;4.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5、我国 物权法规定的 担保 物权有哪几种形式中国物权法律规定担保 物权抵押有哪些形式?就像上面说的动产不明,也可以联系“买卖不破租赁”,但租赁前抵押登记的质权不具有约束力:动产。无权利证书:登记留置权:合法占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担保除外:不属于物权-0/law-1物权system pair。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国“物权法”第172条第一款规定:“-1/ 物权的设立,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担保本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在物权实施后,除非法律对独立担保另有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当然还有当事人的约定,即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均属无效。
6、 物权法的效力高于 担保法的依据是?[1]依据:上级法高于下级法。[2]基本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有关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等事项的法律,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最基本的问题。一般法律是指由NPC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订的“除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宪法》第67条)。[3]基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NPC人大常委会不同的立法地位和立法权限,基本法应具有高于一般法律的效力。
7、 物权法解释: 担保 物权物上代位性物权释义:第一百七十四条[-1物权实质代位]第一百七十四条担保期间,-1。担保的债权履行期未满的,还可以存入保险费、赔偿金或补偿金。【解说】本文是关于-1物权财产代位权。实质代位是指担保 物权的效力和担保赔偿财产损害或损失的代位权,这是担保 物权的重要特征
因此,即使担保财产本身已经毁损、灭失,只要担保财产交换价值的替代物仍然存在,则担保物权的效力已经转移到替代物上。这种效应不仅存在于抵押中,也存在于质押和留置中。我国担保法律明确规定了担保 物权的对物代位权。例如担保 Law第58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损失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第七十三条规定,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
8、 物权法与 担保法的问题C错误。知识点如下:1,抵押是一种有效的登记制度。不登记不产生抵押,2、合同签订后,除非有法定的无效原因。3.抵押和抵押合同的生效是在物权实施后分开的,抵押合同有效的,抵押权可以不发生效力。房子可能是丁的,你这题涉及的知识点比这题的考核点多一点,这个问题的考点就是我上面说的。你问的问题涉及到其他法律规定:第一,善意取得不适用于D,因为抵押已经登记,视为公示,D没有善意抗辩;第二,如何处理抵押物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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