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商业信誉的损失;(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不安抗辩right]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3)商业信誉的损失;(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 不安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是指在先后履行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或不提供担保用于履行合同之前,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有给付危险时,有权暂时中止履行合同。成立条件;规定不安 抗辩的权利,是为了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欺诈,督促对方履行义务。1.双方对同一份双边合同负责。不安 抗辩权利是双务合同效力的表现。不安 抗辩权利的成立要求双方为同一双务合同承担债务,债务之间存在对价关系。
不安 抗辩权利制度是有条件保护提前还款义务人的。只有在后债务人不能处理给付的实际危险和损害,前债务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情况下,才能行使不安 抗辩的权利。付款后债务人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构成无法处理付款的实际风险,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谎称债务人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已经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
5、 不安 抗辩权和先履行 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不安抗辩先履行权与先履行权的区别抗辩在于以下几点:1 .概念不一样。先诉权抗辩一般是-1。所谓先诉权抗辩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过审理或仲裁、债务人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清偿债务之前,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的举证责任。所谓“不给付”,是指债务人的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运输工具等可执行动产和其他便于执行的财产,债务尚未清偿。
6、 不安 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法律解析]: 不安 抗辩权利的适用条件如下:1 .双方因同一份双边合同互负债务。2.后支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无法支付的现实危险。3.按履行顺序享有-2抗辩权利的一方,为先履行义务的一方。5.第一履约方的债务已经到期。6.履行义务后未能提供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营业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3)商业信誉的损失;(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7、 不安 抗辩权构成要件不安抗辩权利的构成要素是:1。双方签订双边合同,互负债务;2.先履行义务一方的债务履行期届满;3.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先履行方存在中止履行合同的法定情形;4.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担保;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先履行权抗辩与先履行权-2 抗辩的区别如下:1 .先履行权抗辩属于后履行的一方,不安/。2.适用的情况不一样。抗辩的权利适用于第一表演人表演或未按约定表演,而不安 抗辩的权利适用于第一表演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商业信誉丧失的情形。
8、 不安 抗辩权的案例法律主观性:(1)合同的履行只有在第一次履行后才可以中止,但应通知对方并给予其合理的期限(不超过30天)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2)在合理期间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1和/或恢复履行的,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合理期间届满,后履行方未能提供适当的担保且未能恢复履行能力,则发生第二种效力,即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9、向 担保人索取 不安 抗辩权有效吗担保人无法履行不安 抗辩权利。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物权实现的,物权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三人提供担保,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物权发生时,财产所有人有优先受偿权担保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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