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同时几个 担保人执行 顺序

法律分析:视具体情况而定:一是多个担保人入股担保的,各自承担自己的担保份额;第二,如果超过一人担保为连带担保,则需要超过一人承担全部债务,原则上平均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99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举证责任。未约定担保份额的,债权人可以在担保范围内要求任何保证人承担担保的责任。

5、民法典抵押权 担保清偿有优先 顺序吗?

法律分析:还清顺序。同一房产多次抵押的情况下,会根据是否登记和登记的时间顺序顺序等确定还款顺序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清偿顺序;(二)抵押前已登记未登记的赔偿;

6、共同 担保人追偿 顺序

Joint 担保人先向主债务人追偿,主债务人不清偿的,其他连带保证人就前者不清偿的部分进行追偿。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承担担保的责任后,不能向债务人追偿的部分,由连带保证人按照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配。这样,在连带保证中,如果连带保证人中有一人先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他就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连带保证是指对同一债务人担保同一指标人共同履行同一债务的保证。

所以在连带保证中,就出现了保证人之间如何承担举证责任担保的问题。除了共同保证和连带保证这两种法律类型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类型的划分,各种类型的共同保证由于相互交叉和竞争,形成了相当复杂的结构形式。在不同结构形式的连带保证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承担和分担保证责任的规则也有所不同。

7、破产债权清偿中的 担保债权 顺序

法律分析: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和抚恤费用,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二)破产人所欠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照下列规定清偿顺序:(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抚恤费用,职工个人账户所欠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

8、实现 担保物权的清偿 顺序

1。抵押合同生效的,按照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顺序同,按债权比例清偿,如双方于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财产登记,则视为顺序相同。2.顺序在先抵押权与财产所有权属于一人时,财产所有权人可以用其抵押权对抗后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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