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担保的期限根据 担保人的不同是否不同

根据不同情况有三种保障期限。1.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照此时约定的保证期间执行。2.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则保证期间为约定还款期之日起6个月。3.特殊情况,即保证合同中写明担保人保证至债务人清偿债务,即保证期间为约定还款日起两年。有三种情况:1。担保合同中有约定担保期间的,

则保证期间为约定还款期之日起六个月;3.另一种特殊情况是担保合同中写明担保人担保至债务人清偿债务为止。这个情况不清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保证是指保证期间为约定还款日起两年。【法律依据】民法第692条保证-3/被确认保证由本人承担保证有责任期间,不存在中止。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3/,

8、民法典连带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法律分析: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担保人一般为六个月。债权人要求期间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的,超过该期限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适用法律。保证 期间属于民法理论中的排除。所谓排除期间是指权利人期间、享有的实体权利的存在。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3/,但约定的保证 期间在主债务履行期之前或者同时到期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 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之日起保证-3宽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9、借据中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多长

法律主体性:1。借条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是多久?欠条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间需要双方协商确定;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第692 保证-3/被定义保证由人承担保证负责。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3/,但约定的保证 期间在主债务履行期之前或者同时到期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 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六百九十三条普通债权人保证未对债务人保证 期间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债权人保证不再承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保证不承担责任的在保证-3/Request保证Person保证。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的普通债权人在期间期限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拒绝承担责任的权利消灭。

10、担保法中连带 保证的 保证期限

法律主观性:可以自行约定,法定保证期限为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92条[保证-3/]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3/,但约定的保证 期间在主债务履行期之前或者同时到期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 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免责]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的人不再承担/。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保证不承担责任的在保证-3/Request保证Person保证,根据保证、-2/的不同方式,可分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1)享有权利,这两种保证最大的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诉前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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