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担保形式有哪几种

burden 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或者加工合同中,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留置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获得清偿。

4、请教一个关于 物保人保同时有的情况下,债权人如何受偿的问题

保险边肖帮你解答,更多问题可在线解答。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如果财产担保由债务人提供,则遵循“物保先于PICC”。由第三方提供的,债权人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担保方式先行支付。这就是借贷的技巧。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担保责任。当一方不足时,债权人可以继续向另一方追偿担保人。债权不能得到满足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5、债务人提供的 物保与人保并存,担保物毁损灭失,人保是否在其范围内免...

我猜你是准备司法考试的同志,不然也不会对这个问题这么不爽,哈哈。对了,有不对的地方请批评。先说具体的法律依据,给大家提供一些条文作为背景:《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由两物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财产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保证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的,担保财产的权利人可以优先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八条:《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八条:同一债权由第三人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财产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或者财产担保范围没有约定,已经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其他当事人清偿其份额。再来说说基本原则:第一,PICC的范围,除事先特别约定外,是针对整个债务范围的。

6、物权担保和保证人的区别

法律主体性:1。担保和物权担保的区别。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以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该财产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担保法》将担保物权细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因此,担保和担保物权既是一种担保,也是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确保债权实现的有效方式。

1.保证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通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信用实现债权,是以保证人的社会信用为基础的,包括人格信用和财产信用,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如亲属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这可以促使债务人增强履行债务的积极性。即使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从担保人实现债权,增强了债权人的还款机会。

7、混合担保中人保和 物保什么区别

混合担保中的PICC物保,物保优先。根据法律规定,有担保的债权既有物又有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就物的担保优先实现债权。【法律依据】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有担保的债权既有物又有有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8、人保的担保范围

担保形式主要有三种:有人保、物保和金融保险,其中的抵押、质押和物保与保证人的个人利益密切相关,那么如何划分担保范围呢?以下是如何按保障范围划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一、担保范围如何划分担保范围是约定的。没有约定的,法律保障范围为:1。主债权,包括原始债权和主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兴趣。

3.损害赔偿;指债务人因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4.违约赔偿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合同而支付给违约方的惩罚性或补偿性款项,5.延期利息;指的是人们延迟履行义务所产生的利益。迟延利息是合法的抵押债权,未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属于不动产抵押的担保范围,6、实现抵押权的成本;指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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