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对 保证方式

-1/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的方法的,按照通用保证承担责任。保证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的方法的,按照通用保证承担责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如果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保证人仍有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有担保的债权既有物又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就物的担保优先实现债权;第三人为该财产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该财产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者请求保证该人承担保证该责任。

6、担保法 保证方式约定不明

法律的主体性:(1)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 .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本人承担保证责任,视为一般。2.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本人承担保证一般保证不能根据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本意推断责任,认定为连带。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为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实现债权的法律制度。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担保方式是指民法典规定的以担保的权利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权、定金,特别是保证属于PICC,而我们常说的信用保证是指财产保护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民法第684条[保证合同内容] 保证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

7、当事人没有约定 保证方式,按哪种 保证方式承担 保证责任?

法律的主观性: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的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债权人与债权人之间未约定期间的保证,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人的责任的,应当免除/12344。我认为你的保证方式,

如果乙方在2009年3月3日之前没有起诉你,你的责任可以免除。但是要明确,因为你们两个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甲方或另一方担保人索赔,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在。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保证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债务人承担保证范围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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