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6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以两种以上文字订立的合同文本,其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的,各文本中使用的词语应当具有相同的含义。如果各文本中使用的词语和表述不一致,应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

4、租赁合同的 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0/租赁合同的义务是什么?1.交付租赁物并使其适合使用和盈利的义务;2.修缮租赁财产的义务;3.瑕疵-2/对租赁物的义务。出租人这种瑕疵-2责任,题为瑕疵 担保和及物。签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签订租赁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下:1。房屋租赁应遵循平等、自愿、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签订;

3.住房用途;4.租赁期限;5.租金及房屋租金支付方式;6.房屋装修责任出租人;7.房屋情况发生变化时,承租人应爱护房屋及各种设施;8.转租协议有些承租人将房屋出租用于自住以外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8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第七百一十二条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应当履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融资租赁合同中 出租人应不应该承担租赁物的 瑕疵 担保责

根据传统租赁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瑕疵-2责任使租赁物适合使用。但在融资租赁合同中,通常会有出租人“瑕疵担保免责”条款,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1。但出租人不能免除瑕疵-2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也是无效的:1 .

2.承租人依靠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租赁物的选择。3.出租人明知租赁物存在瑕疵但因重大过失而不告知或不知情瑕疵,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不能免责。【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凭借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介入选择的。

6、 出租人承担权利 瑕疵 担保 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出租人承办权瑕疵担保责任条件如下:1 .因为第三方向承租人主张权利。第三人主张的权利可能是第三人主张作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出租人无权处分租赁物,租赁合同无效;也可以是租赁物的抵押权人,债务人不履行义务,要求实现其抵押权。在这种情况下,势必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2.第三人主张该权利妨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

3.承租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自己有权利瑕疵。如果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自己无权处分租赁物,则自愿承担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出租人 No瑕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731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即使其在订立合同时明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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