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吉林省最低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工作时间为-3工资标准为17元,其中长春市职工月工资-3工资标准为1780元,月-3工资标准适用于全职员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兼职员工,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1号令第五条-3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用月最低/。

 吉林省调整 最低 工资吗

1、 吉林省调整 最低 工资吗

法制解析:今年10月1日起吉林全省调整全省标准-3工资。其中长春市职工月工资-3工资标准为1780元。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1号令第五条-3工资最低 工资标准一般采用月最低/。月-3工资标准适用于全职员工,小时最低 工资标准适用于兼职员工。

 吉林市的 最低 工资标准

2、 吉林市的 最低 工资标准?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省标准的通知最低Labor工资72号各市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我省-3工资标准如下:长春、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延吉、珲春为6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时间最低 工资标准为4.6元/小时;其他县55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时间为最低 工资,标准为4.2元/小时。本最低 工资标准实施期限为2007年7月1日至下一次调整日。特此告知。

3、 吉林市 最低 工资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2020 吉林省-3工资标准是什么?2020 吉林省最低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工作时间为-3工资标准为17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标准最低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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