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某冷冻厂与当地供电局签订供电合同。双方约定了供电方式、质量、时间、用电量、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结算方式和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2004年5月,因供电设施遭到大风袭击,需要及时抢修,供电局在未通知冷冻厂的情况下切断电源,冲进供电设施维修。事后,冷冻厂声称,由于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其食品大面积腐烂变质。

3、外商独资企业是否可以为个人 担保,具体流程是什么

1、对外担保 (1)对外担保根据《境内机构管理办法》第二条对外担保(以下简称《办法》)、对外/。以下简称担保人)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担保。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担保 Law(以下简称“担保 Law”)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财产或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担保 Law第四章第一节规定的动产和第二节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权利。对中国境外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以下简称债权人)的承诺,当债务人(以下简称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

(1995年6月30日NPC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第二条在借贷、交易、货物运输、加工、承包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的方式担保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设定担保。

第三条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Anti 担保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五条担保本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 担保人的 担保期限是否已过?是否还需要承担 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已过,我们不负责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证人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的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的债权人需要看担保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保证期间。如果规定了具体期限,则计算为担保期;约定不明确的,按2年计算;没有规定期限的,按6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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