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省内养老保险是否需要转移的法律分析: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

1、社保当月停保停哪个月

法律解析:当月用人单位和城镇劳动者个人未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计算个人缴费年限,未缴纳部分不记入个人账户。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滞纳金后,填写个人账户并计算。法律依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用人单位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未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个人缴费年限不计算,属于欠费。

2、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保护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浙江省基本工作人员-1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区范围内基本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城镇个体劳动者,是指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业主、雇工、自由职业者,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依法参保的其他个人。

3、 浙江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计发办法相关规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嘉兴市社保局:为妥善解决新退休人员(以下简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缴费办法有关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基本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2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划的通知(浙人社 关于过渡性调节基金问题(一)为合理衔接新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依据浙发〔2006〕48号和浙人社发〔2011〕22号

4、关于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养老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制度的决定》养老(国发〔2005〕3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制度的通知养老(浙〔2006〕40号

5、中断的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农民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可以补缴,最长10年,农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以补缴15年。一般要缴纳的费用是以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中断养老退休后不能卖保险养老保险金可以退。以浙江为例。根据浙江省直职工基本养老Insurance条例的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存款金额每年按记账利率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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