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才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和连带 责任保函中的担保人和主债务人为连带 责任人。在担保范围内,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和保证人双方追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二、连带-1责任保证的法律规定保证人和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承诺适用于连带-1/;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但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享有对主债务人的请求权。

5、 担保法 连带 担保 责任的规定

连带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只要债务人到期未清偿债务,就需要保证人依法承担,债权人可以与保证人约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时间为履行期届满后六个月。连带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一旦主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certificate责任,或者

保证期不会暂停、中断或延长。第692条的规定是指连带-1/guarantee的保证期间。具体来说,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担担保certificate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certificate责任超过此期限的,法律不予保护。那么双方的权益都会依法得到保护,债权人也不会遭受利益损失。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不同,具体如下:1。结果不一样。

6、多个 连带 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 责任

法律主体性:连带 责任担保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债务的方式之一连带责任。担保特点:(1) 连带 责任保证是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法律上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担保方式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担保合同连带-1/担保方式中明确约定。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与保证人之间对连带 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 责任保证。

这意味着担保人和主债务人都完全有义务清偿主合同债务。(3)债务履行期届满,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担保Certificate责任。在连带 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certificate责任。根据保证人承担的责任的不同,保证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1/保证。我国法律没有“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相关规定,只有“保证人对债务人有追偿权”的规定。

7、贷款 连带 担保 责任后果

贷款逾期的后果给担保如果是普通的担保,借款人无法还款,担保而该人可能要承担-2责任。如果是连带 担保,借款人逾期,担保人可能要承担还款贷款逾期的责任,担保人的征信也可能受到影响。如果借款人和担保都不能还款,则担保的财产可能被查封。【扩展信息】1。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作为担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三、可以充当担保人,包括: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合营企业;依法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8、 连带 责任 担保人的法律 责任

其所付责任是的,债务到期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担保为一般担保时,保证人有抗辩权,即在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或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担保物权失效之前,保证人有权拒绝债权人的还款请求。连带担保人无此权利。撤销担保人的责任,且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财产权,导致-3。

9、 担保 责任是 连带 责任吗

法律主体性:担保如果人承担连带 责任将承担什么责任看情况担保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担保方式】担保的方式包括一般担保和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未约定担保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通用担保担保Certificate责任为准。第六百九十一条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1)-0 责任必须有两人以上,连带 责任必须有两人以上,责任。一类是一般的债务人连带-1/,如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和共同侵权的侵权人,另一类是补充连带 责任,如保证合同中的主债务人和保证人,(2)-0 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必然存在债务关系,连带 责任是基于债务关系,没有这种关系就没有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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