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般分为逾期违约和主动违约。根据违约时间,违约一般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实际违约可分为不履行(包括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履行不符合约定和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可以分为迟延履行、质量有瑕疵的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包括部分履行、地点不当履行和方式不当履行)。

4、公司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承担责任?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很明显,分公司是公司所辖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独立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属于公司;分支机构不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收入归公司所有。当然,民商事活动中发生了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责任由公司承担。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该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和责任由关联公司承担。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担保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担保无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

5、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一

民法[1]代理合同债务,不当得利之债,担保大卫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队在对外开展业务时可以使用大卫商场的名称和公章,但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商场无关。1999年11月2日,百货集团以大卫商场的名义与时尚服装厂签订了购买5万件服装的合同。合同约定,百货集团自提货,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为担保合同的履行,梁爽商城应负责合同买方在合同签订时书面承诺的付款义务。

6、《权物法》第191条是什么?

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抵押财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中的“不得转让”是强制性的行政规定。就不动产而言,针对的是抵押不动产的“转让”行为,“不转让”就是不转让。该条款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条款,也不是针对抵押房地产转让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人因未认识到抵押权作为物权的本质,转让标的物需经抵押权人同意。

抵押权法律关系的基本结构是抵押权人支配抵押客体,其主体仅为抵押权人,而抵押人作为抵押客体的所有权人,不再享有任何排除抵押权的权利。因此,无论所有权人如何变更,只要作为客体的抵押权标的和作为主体的抵押权人不变,就不会影响抵押权的实现。《物权法》第191条的立法理由是:首先,降低抵押物转让过程中的风险。立法机关认为“抵押标的物实际上是标的物的交换价值担保,标的物的转让已经实现”。

7、15依据我国 担保法的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条件是?该...

保险边肖帮你解答,更多问题可在线解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民事诉讼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作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完全符合《公司法》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述条件,即:1。依法设立;2.获得营业执照,因此,该分支机构也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直接作为被告出现在诉讼中。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文章TAG:担保  担保法49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