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 method和担保 method的c题是错的。物权方法比担保方法更有效,依据是什么?十个不同点:-0/Law担保Law第一百七十八条与本法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1.担保物权/方法的定义;第一百七十条-1物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方式出现的,被执行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权法释义: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一百七十一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成立-1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柜台担保。Anti 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文章主旨是关于担保 物权的适用范围和担保的规定。●立法背景本条基本继承了我国担保 Law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担保法律规定担保可以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设定。

根据该条规定,本法规定的-1物权的适用范围不限于经济活动,还可以扩展到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民事活动。●条文释义该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1物权。本段定义了担保 物权的适用范围。担保 物权的适用范围是指本法规定的担保 物权的适用领域。

2、如何理解《 物权法》第199条

Collection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物权 Law(以下简称《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同一财产上两个以上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二)已登记的抵押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清偿的;(三)抵押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显然物权 Law的这一规定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担保 Law(以下简称担保 Law)第54条。

3、什么叫合同法. 担保法. 物权法.三者之间的区别和相同点有哪些

这个问题有点像考研的题目。很大,可以做毕业论文。我可以说,它们的法律规定有些不同。《合同法》的规定比物权 law多。你不妨直接问一下债权和物权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它们在物权中的体现。十个不同点:-0/Law担保Law第一百七十八条与本法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1.担保物权/方法的定义;第一百七十条-1物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方式出现的,被执行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根据《 物权法》和《 担保法》的规定,哪些财产法律禁止抵押?

根据物权 Law和担保 Law,下列财产法禁止抵押:1 .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部分地区已经开始集体土地和宅基地抵押试点)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社会福利设施;4.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5、我国 物权法规定的 担保 物权有哪几种形式

中国物权法律规定担保 物权抵押有哪些形式?就像上面说的动产不明,也可以联系“买卖不破租赁”,但租赁前抵押登记的质权不具有约束力:动产。无权利证书:登记留置权:合法占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担保除外:不属于物权-0/law-1物权system pair。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国“物权法”第172条第一款规定:“-1/ 物权的设立,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担保本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在物权实施后,除非法律对独立担保另有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当然还有当事人的约定,即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均属无效。

6、 物权法的效力高于 担保法的依据是?

[1]依据:上级法高于下级法。[2]基本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有关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等事项的法律,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最基本的问题。一般法律是指由NPC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订的“除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宪法》第67条)。[3]基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NPC人大常委会不同的立法地位和立法权限,基本法应具有高于一般法律的效力。

7、 物权法与 担保法的问题

C错误。知识点如下:1,抵押是一种有效的登记制度。不登记不产生抵押,2、合同签订后,除非有法定的无效原因。3.抵押和抵押合同的生效是在物权实施后分开的,抵押合同有效的,抵押权可以不发生效力。房子可能是丁的,你这题涉及的知识点比这题的考核点多一点,这个问题的考点就是我上面说的。你问的问题涉及到其他法律规定:第一,善意取得不适用于D,因为抵押已经登记,视为公示,D没有善意抗辩;第二,如何处理抵押物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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