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房屋抵押合同中 债务人是谁? 担保人是谁?

在房屋抵押合同中,债务人是抵押人,抵押合同是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设立抵押权的合同。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对债权人进行抵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就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民法典》第394条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而不转移对该财产的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5、财产保证人可以是 债务人吗

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不是债务人,而是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但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我也可以做担保人,比如债务人我可以直接将担保财产提供给债权人,成为债务担保人。【法律依据】民法第394条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而不转移对该财产的占有,债务人如果到期债务未履行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抵押,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6、 担保人和 债务人的关系是什么

担保人与业主的关系债务人主要表现在担保人的债权上;保证人的请求权,又称保证人的追索权,是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主张还款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二条_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应当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 担保人是否承担欠债人债务

法律分析: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7条在保证合同中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理或者仲裁,依法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 债务人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不能履行债务;(4)担保人书面放弃本条款规定的权利。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因到期债务不履行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8、 担保人是连带 债务人吗

担保人为连带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688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因到期债务不履行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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