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是合同或双务无质押合同是/无质押合同是。合同按性质可分为:付费合同和免费合同单服合同和-1 合同,-0/和未知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等,合同法律分析有哪几种?1.合同按性质可分为:付费合同和免费合同单服合同和/123,-0/、有名合同、无名合同、主合同、从合同,等等。

民法中1、 担保法重点难点详解(总论部分

1和担保的含义,担保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上讲,担保是对合法债务履行的担保。广义来说,担保可以包括。担保jure担保,其中仅指狭义的担保(担保法律第二条第一款)。从广义上讲,担保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比如,A向B保证C不会是某个行为,否则A向B支付5000元定金。这里,C是否是某一行为是AB协议生效的条件;从狭义上讲,担保不能这样完全理解。虽然担保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承担责任,但这一事实只是债权产生的原因,而不是-2合同生效的条件,例如在抵押的情况下。

2、私人 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private 合同只有满足三个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即:(1)一个private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私信合同的内容必须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思;(3)私合同的订立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合同按性质可分为:付费合同和免费合同单服合同和-1 合同。-0/和未知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等。

如买卖、租赁、承包、有偿委托、有偿保管合同大部分是-1合同。2.免费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合同的权利而不付出任何代价合同,也称为宽限合同。免费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送合同、免费贷款合同、免费存储合同等等。3.单方合同,又称单方合同或单方义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合同(如赠与合同。

3、民法典第686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 合同中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是民法第686条规定的当事人在保证中的责任合同。当然,对于特定的保证人,通常只需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1.《民法典》第686条对担保中的当事人规定了哪些责任合同?1.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是民法典第686条规定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686条规定,担保方式包括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2.一般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1)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才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和主债务人是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在保证范围内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追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担保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和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适用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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