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抵押物清算有哪些规定法律分析:反担保抵押物清算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能抵押的财产包括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能抵押的财产,需要具体分析,以下是分析: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能抵押的财产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公益设施;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1、我国担保贷款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论金融危机的法律防范作者:刘俊海| 2004年12月12日22:19 |[摘要]本文从分析金融危机的成因入手,主张从公法和私法(民商法)两个层面构建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机制。作者指出,政府过度干预并不能有效预防和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只会加剧和促进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爆发;腐败行政、低效行政、暗箱行政本身就是金融风险,过度审批本身就是金融风险;为了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必须限制在五个层次。

2、无效担保认定的条件

法律的主观性:无效保证责任的认定主要有以下标准:(1)无效保证确认的法律依据。无效担保的确认是指具有确认权的管理部门对已签订的担保合同依法予以确认和认可。无效担保的确认对之前的担保合同具有约束力。担保合同效力的确认必须依法进行。确认无效担保的法律依据是认定担保合同无效的标准。只有把握好这个标准,才能准确认定担保合同的无效。

3、担保合同无效时 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1。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责任是什么?《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担保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担保合同无效,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主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本身无效,与主合同效力无关。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效力取决于以下四个要素: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合法;是否是合法定形。二、担保合同本身无效1。主体不合格的无效担保合同在担保借款合同中,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抵押人必须是抵押物的所有权人和处分权人。

4、反担保 抵押物清偿有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反担保抵押物关于支付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关于担保的规定。担保法完整司法解释第二条,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人。反担保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也可以是他人提供的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法完整司法解释》第九条,担保人因担保合同无效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可以请求错误的柜台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394条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5、根据我国《担保法》,不可以作为 抵押物的有(

【答案】:B、C、D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不能抵押的财产是:①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⑤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6、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能抵押的财产需要具体分析。以下是分析: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能抵押的财产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公益设施;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那么,抵押权应当登记备案,否则,抵押合同不生效。借款合同抵押担保条款如何约定?贷款抵押合同是一种主要合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必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所担保债务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的履行期限、债务人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及担保范围抵押物。


文章TAG:抵押物  担保人  借款人  合法  责任  担保人的抵押物不合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