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如何确定最高额保证的 担保范围

case?某信用社与刘、邹、李签订《最高额担保担保借款合同》,约定该信用社最高额贷款人民币3元。借给借款人刘3万元以内的借款;邹某、李某在最高额内承担担保借款人的借款责任,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担保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信用社向刘发放了3笔一次性贷款。

因刘未归还到期借款,双方发生争执。第一种意见认为,邹某、李某与信用社在《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故邹某、李某应对已发生的借款本金3。3万元及/123,456,789-1/、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二种意见是,邹某、李某二担保与债权信用社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最高额的证明责任为担保人担保。

8、 担保范围为最高额保证

最高额抵押的债权范围担保:包括主债权(本金)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权人、抵押人破产后的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对债权的确定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最高额抵押设立后两年,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请求确定债权的;

9、一般 担保和最高额 担保区别

1。在普通担保的情况下,必须先有债权再设定担保,最大担保不是基于债权的实际存在,而是基于未来一定时期内将要发生的债权。2.一般担保只能用于一笔贷款担保,最高额担保可以同时用于多笔贷款担保。3.一般担保行担保的债权金额是确定的,没有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而最大担保行担保的债权金额是不确定的,所以担保行担保的实际债权金额只能在期末会计期间确定。

4.对于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最高额担保为担保。担保的债务必须是连续的,不连续的债务不能设置最高额保证。一般担保的债务担保是与特定债务相对应的担保,不连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4条规定: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该财产抵押而未转移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10、最高额 担保的范围包括 利息与罚息吗?

最大金额担保 also 担保,按照担保的有关规定执行。可参考担保 Law第二十一条、担保 Law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第七十四条等,是否承担罚息,要看罚息怎么算。复利有时候是不受保护的,利息法定利息与合同利息有区别的,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罚息,则应纳入担保的范围。1.抵押最高额担保责任范围,包括利息主债权及罚息等,2.最高额抵押担保属于物权的一种类型担保,适用物权的一般法律规则担保,即担保物权的范围担保包括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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