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 企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否则合伙 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二)变更合伙 /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3)处置合伙-3/不动产;(4)转让或处分合伙 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3-2担保的名义为他人;(6)聘用合伙以外的人员担任合伙-3/的管理人员。

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指合伙普通企业其责任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特别普通合伙 企业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的规定。第五十六条特别普通合伙 -3/”字样应当标注在特别普通合伙的名称中。第五十七条一人合伙人或者数人合伙人因其执业活动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 企业债务的,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

4、某普通 合伙 企业的下列事项中,除 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不需要经全体 合伙人...

【答案】:A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否则合伙 企业的下列事项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变更。②变更合伙 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场所位置;③处置合伙-3/房地产;④转让或处分合伙 企业的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利;⑤以合伙-3-2担保的名义为他人;⑥聘用合伙以外的人员作为合伙 企业的管理人员。

5、 合伙 企业的法律特征

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①两人以上合伙,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承担无限责任。②有书面合伙协议,据此合伙人享有权利,承担责任。③ 合伙人以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属于合伙人的其他合法财产和财产权出资,或可以以劳务出资。④相关合伙-3/变更名称、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处分不动产或者财产权、为他人就业-2担保/

⑥ 合伙该人对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 企业指各方订立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合伙协议和企业。也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合伙-3/Law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6、 合伙人擅自为他人 担保 合伙 企业要负责还款吗

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合伙 企业,所有合伙人有权对合伙的事务进行决策,并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和损失。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合伙-3/Law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以下合伙-3/的事项应经大会批准。(2)变更合伙 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

(4)转让或处分合伙 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3-2担保的名义为他人;(6)聘用合伙以外的人员担任合伙-3/的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合伙-3/Law)合伙人》第97条擅自处理本法规定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执行的事务。

7、 合伙人 企业普通 合伙人和有限 合伙人的区别

法律主体性: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1。普通劳动合伙人:有限劳动贡献合伙人:无劳动贡献2,社会组织不得成为普通合伙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成为有限合伙独资企业独资投资者。自然人不可能是法人,只能是一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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