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为确定保证人对担保证明的责任的期间,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在主债务履行前期限或者在主债务履行的同时期限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之日起六个月期限。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期限,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时起算计算。
4、一般保证的 担保 期限法律主体性:在抵押担保合同中,没有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不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而中断。法律客观性:关于担保人担保期限,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期限;没有约定的,按以下方式执行:第二十五条一般担保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
5、民法典连带责任 担保人的 担保 期限法律分析:连带责任担保人-1期限一般来说,需要六个月。在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期间内,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担保-2/,法律不予保护。保证期间在民法理论上属于预定期间。所谓预定期间,是指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期间,超过该期间,该实体权利将消灭。他来自实体法,实体权利将被消灭。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在主债务履行前期限或者在主债务履行的同时期限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之日起六个月期限。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期限,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时起算计算。
6、银行贷款 担保人的 担保 期限是如何划分的?所谓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向借款人提供相关信息担保方便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但贷款担保人也有很大的风险,即借款人到期未还款,贷款担保人要按约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目前,为了防止不良贷款的增加,担保贷款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银行贷款担保人注:为他人贷款担保人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多方面考察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后,才能决定是否给他提供单笔付款担保;另一方面,要考察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能否如期还贷的重要依据,切不可马虎。贷款有效期担保人-2/:一般来说,这是由与贷款或借款人订立的合同决定的。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担保期限的,借款担保人-2/的效力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终止;对于借款合同和上款,担保期限有明确规定,分为两种情况:担保期间,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对借款人提起诉讼,担保时效期间中断。
文章TAG:担保人 担保 期限 多个 计算 多个担保人担保期限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