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C、E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六)交通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财产。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四)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5、抵押 担保的范围是什么mortgage 担保的范围是什么?质押范围担保如下:1。主债权,称为原始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迟延利息是指因人迟延履行而产生的利息。迟延利息是合法的抵押债权,未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属于不动产抵押的担保范围;4.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而支付的惩罚性或补偿性款项;5.损害赔偿,
指抵押权为行使抵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拍卖费、出售费、诉讼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根据其约定,抵押权 1、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一种为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物权,本质上是一种价值权利,其目的是使用。
6、什么叫抵押 担保什么叫抵押 担保合同法律问题分析: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其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作为债权取得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折价或者拍卖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建造中的建筑物、船只和飞机;交通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财产。
第三百九十六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和未来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变现,确定抵押财产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依法只能优先受偿。
7、 担保法对质押的 抵押权有哪些规定担保法律已经失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和存单;仓单和提单;以及可转让的基金份额、权益等。但是,上述权利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和存单。(3)仓单和提单;
(五)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6)现有和未来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8、物权法与 担保法中 抵押权制度之比较1。物权法明确约定独立担保无效担保该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担保该合同为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物权的设立,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担保本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物权法的立法理由是:担保物权依附于主债权债务,没有主债权债务就没有担保物权。如果法律允许当事人作出主债权债务无效的约定,合同仍然有效,那么即使没有主债权债务,也由担保人承担责任。这不仅对担保人不公平,而且可能导致欺诈和权利滥用,还可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9、 担保法 抵押权与物权法 抵押权有什么区别没有区别。我国目前没有单独的法律担保或物权法,民法典统一了两者的规定,所以现在两者没有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4条是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而不转移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由担保人提供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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