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关于乡镇问题-1养老保险,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关于农村(包括乡镇)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定,可以看出关于城镇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城镇改革的通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录,现提供给你们参考。
1、 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Basic 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金,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退出工作岗位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养老金,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保险体系,是社会保险体系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2、 企业人员 养老保险有关归定About 养老保险相关法律规定概要及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保障劳动者退休后或因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保障劳动者退休后或因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
政策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用于社会统筹,个人缴费全部用于积累,用于我的未来养老问题。个人账户资金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全部归个人所有,可以继承。而且个人账户养老黄金完全是根据个人缴费的多少来决定的。
3、关于 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养老缴费:基本养老保费缴费比例为职工缴费工资的13%,其中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5%;-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 8%。职工个人账户为缴费工资的11%;其余部分纳入互助基金。上面的理解是每个月交5%,11%打入个人养老账户。缴费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4、关于 养老保险问题,以前在国营 企业做过合同工固定工和劳动合同制员工缴费养老保险起始时间不同。固定工是指1986年9月30日前由劳动(人事)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级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人,1986年9月30日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休到国有或县级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人。《劳动法》实施后,劳动合同制全面推行,所有员工都在劳动合同制之下。在正式职工缴费养老保险时,虽然有些地方在80年代末就开始统筹退休费用,个人不缴费,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始于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城镇改革的通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录,现提供给你们。各地情况不同,但基本原则是一样的,从2006年1月开始执行。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退休后按本意见发放基本工资养老金。2.“统一账户”后参加工作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照以下方法计算:(1)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计算公式为:基数养老金(参保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参保人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是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月数。
5、 企业 养老保险退保问题难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退休后养老在职期间储存的基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强制提取,个人不得在退休前提前提取。所以,一般来说,如果要退员工的养老保险,需要等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的养老保险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退回员工养老保险:1。出国定居并变更国籍者,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带有“移民”字样的个人护照和签证或移民手续,户口簿注销页。
2.因工死亡人员,法定继承人继承金额为企业缴费期间个人缴费本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间个人账户本息和个人账户以外的个人缴费本金。3.重复付款。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的,退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如果银行代扣的款项与企业的款项重复,将退还企业在重复期间的款项;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的,退还灵活就业人员重复期间的缴费部分。
6、关于 企业给员工买 养老保险的问题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保,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2.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要求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或者双倍月工资。如果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不支付双倍月工资,员工可以向企业经营所在地的社保局、劳动局投诉。
7、关于乡镇 企业 养老保险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农村(含城镇企业)为。据我们了解,民政部还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基本方案养老保险(试行)》,方案草案已经在几十个试点县(市)试行。在这些试点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为基本原则,实行基金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
集体补助由乡镇给予企业,具体补助方式和标准由乡镇确定企业。个人缴费或集体补助可根据收入情况进行调整,投保年龄从20岁开始,到60岁停止缴费。当然,这些试点只是为今后农村城镇保险行业-1养老提供一个参考方向,现阶段,农村乡镇企业不在法律要求为员工投保的养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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