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 担保是连带责任吗?不,是连带责任。既有抵押又有担保的顺序和担保:这种情况属于-3 担保,混合 担保,一般约定优先受偿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应当先在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上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财产的担保,债权人可以实现对该财产的债权担保,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举证责任担保。

1、连带共同抵押法条

共同抵押具体分析如下:1。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抵押人在设定抵押时没有约定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和份额,则为共同抵押。行使抵押权时,债权人可以对其中任何一项行使担保,也有权同时对全部抵押权行使-。2.在-3担保中,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或者质押,对债权人行使权利的顺序和份额没有约定的,债权人行使权利的顺序受到限制,债权人应当先行使债务人提供的财产的抵押或者质押。

向保证人主张债权费时、费力、费力;3.在连带抵押中,即使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权,债权人也可以不受顺序限制地行使权利,即使债权人尚未对债务人的财产行使抵押权,也可以对第三人的财产行使抵押权。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选择其中一项行使抵押权,或者同时行使全部或几项抵押权。另请参见。原因:没有提供担保人担保。

2、实现债权时,第三人物保和债务人自身提供的物保有先后顺序吗?

民法典颁布后,对第392条的看法有两种,虽然沿用了以前的物权法。1.按照最高法最初的观点,限制主义只保护保证人。也就是说,只有第三人担保时,债务人有先行抗辩的权利。债务人的人身保险与第三人的人身保险之间没有顺序限制。理由是促进贸易和金融流通,保护债权人的选择权担保物权。观点2认为-3担保在债务人自身财产有担保的情况下应采取自由主义。

3、贷款的时候,一个人最多可以给几个人做 担保人啊?

根据法律担保,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包括有能力代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务的债权人。在这里,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之为保证责任。关键看担保人的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比如担保人的授信额度是10万,那么他可以担保共10万贷款,可以给一个人担保 10万。

4、既有抵押又有保证和 担保的顺序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属于混合 担保,混合 担保,优先受偿顺序一般是从约定中约定的,所以不需要区分-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应当先在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上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财产的担保,债权人可以实现对该财产的债权担保,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举证责任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为担保现有担保所有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实现当事人约定的物权的担保,债权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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