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担保人承担 保证责任后如何 追偿

担保人可向债务人支付的财产追偿:未履行保证债务;为履行保证债务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各种费用的利息;保证不履行保证债务遭受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2条,有担保的债权既有物又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权的,债权人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就物的担保优先实现债权;

4、共同 担保人 之间有 追偿权吗

联名担保人-4/联名追偿联名担保人按照约定份额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共同担保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19条,如果难以确定共同债务人的份额之间,应当认定为同份。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在未履行份额的范围内,就超出部分向其他连带债务人支付追偿,并相应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5、共同连带 担保人承担担保后能否向其他 担保人 追偿

1、连带保证该人是否可以直接向其他连带保证person追偿1、根据《民法典》第688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所在地/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保证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债务人承担保证范围内的责任。2.同一债务有两人以上的,

承担保证责任;对保证的份额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一保证人在其范围内承担保证的责任。3.虽然《民法典》第693条第2款规定:“如果连带责任的债权人保证未能请求保证承担责任,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由于保证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向任何一个连带责任保证主张权利

6、 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前能否 追偿

法律分析:不,保证一个人只有在保证之后才能向债务人主张责任。但是,可能会要求债务人事先提供反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6条保证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的方法的,按照通用保证承担责任。第700条保证人承担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支付追偿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7、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否向其他 担保人 追偿

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将自己的份额支付给别人担保人 追偿。连带保证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的责任后,对债务人行使追偿的权利。如果无法通过追偿获得,可以要求其他共有人保证承担内部约定份额。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是追偿 half。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下,担保物权人对担保财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 担保人可以 追偿另一 担保人吗

如果a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其份额,可以追偿另一个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在承担了保证的责任后,还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追偿,只要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就可以享有对债务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699条对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的人保证的,由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证的份额。对保证的份额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一保证人在其范围内承担保证的责任。

9、反 担保人能否向债务人的 保证人 追偿

anti 担保人无法向债务人报告的保证person追偿。柜面担保人由担保人依次提供给担保人,负责支付担保超出担保人原担保金额的部分,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身份转为债权人,是担保人仍是债务人,但担保人是“担保人”。所以可以依法要求担保人,担保人只为债务人担保,不承担对柜面的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柜台担保人只能向债务人追偿支付,而不能向担保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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