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不管担保人-1/是否知情,都应该偿还承担-3/。但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它配偶能够证明担保人在为他人作出担保之前,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这是“个人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那么配偶是不必要的承担还款责任。杭州有一个类似的案例,丈夫为朋友做了担保,妻子并不知情。后续朋友无力还贷,丈夫无奈告诉妻子。

5、 担保人的 配偶是否要 承担债务

法律分析:no 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担保可能产生的债务,显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它配偶知道担保,也不能成为它应该承担guarantee责任的理由。而且担保人一旦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仍然可以基于担保人的身份向债务人追偿。因此,配偶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第17条,18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guarantee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证人有权在承担guarantee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并享有对债务人的债权。然而,

6、 担保人 配偶未签字需要 承担 责任吗

法律主观性:担保人 配偶未签字追认,且该款项未用于家庭生活的,应认定为担保人个人债务。债权人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法律客观性:《民法典》第1064条是指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事后一方追认共同意思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7、 担保人死了 配偶需 承担 责任吗

需要在连带债务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于担保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与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双方所有,丈夫或妻子的外债由双方各自清偿,债权人知晓的约定;且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款项未用于家庭使用,应认定担保人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另一方知道该约定的,应当以夫妻的个人财产用于清偿夫妻所欠债务。

8、 担保人的 配偶是否 承担连带 责任

法律主体性:连带责任 担保人免责情形有三种:1 .所谓特殊情况,尤其是“贷款”。担保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串通,诱骗担保人提供贷款担保的,可以免除责任。2.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的意志签订担保合同的,可以认定为没有承担还款义务的无效合同。3.由责任共同保证的,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到期后半年内向保证人主张清偿权。

不难看出,可以免责的担保人,有一个特殊性。所以还是要提醒大家,保证有风险,承诺一定要谨慎。即使亲戚朋友打“同情牌”,带着同情要求你担保人也要先理性,冷静选择。因为在法律的束缚下,一旦签订了担保合同,你的生命就会和债务人捆绑在一起,直到债务还清。当然,太亲近的人提出的要求很简单,也很难推脱。

9、 担保人 配偶是否应 承担担保 责任

法律分析:如果保证合同是在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下订立的,担保人配偶Ying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反之则不是承担 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以下简称《民法》)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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