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养老保险死亡后可以 继承吗

法律主体性:1。职工缴纳社保后,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在其去世后由直系亲属提取养老并作为遗产进行分配。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各地社保部门规定。2.相关规定: (一)《社会保险法》规定: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伤残津贴。

(1)《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中的规定: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领取基础养老金的法定条件前出境定居的,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国籍者,可在出境时或出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和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6、 养老保险金可以 继承吗?

个人社保养老缴费,一部分进入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全国社保统一调剂使用;另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这笔钱是我属于包敏的合法财产,可以拥有。如果死者也有岗位(公司)分红险,那么这部分也是个人财产资产,可以拥有。自然,无论是社保个人账户还是岗位(公司)分红险,都只是为了继承这些剩余的额度。

7、 养老保险可以 继承吗

法律分析:养老黄金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账户中养老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养老金氏继承法有有效遗嘱的,按遗嘱分割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方法继承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8、 养老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 继承?

自付养老保险金。如果若干年后身故,之前在个人账户养老支付的钱余额可以是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含退休前后),个人账户余额养老金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享受的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从一些地方的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其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年限发放。比如大连,丧葬补助是上一年度全市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职工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慰藉。遗属抚恤金各地不一,有的不规定抚恤金,只给遗属按月发放救助金;有的提供一次性抚恤金,也给幸存者提供每月生活补助。如大连市,供养直系亲属除按上年度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给予一次性救济补助外,还可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物价补贴之和领取相对救济补助。

9、 养老保险金能不能 继承?

老人去世后,按规定一次性发给2个月退休费的丧葬补助费。有供养人口1人的,一次性发给6个月的退休费。有两个人的,一次性发9个月的退休费。三人及以上的,发给一次性退休费。死者个人账户养老的余额作为遗产,由继承或指定受益人领取。社会保险是指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业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损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补偿的社会经济制度。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伤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伤残津贴。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文章TAG:五七  养老  甘肃省  继承  政策  五七工养老保险能否继承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