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中担保时间超过六个月是否仍然有效?民法典没有规定担保次超过六个月,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也没有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以减少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加重的债务,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担保证书的保证人责任的期间,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23,456,789-1/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5、 担保人过了 担保期限还有责任吗( 担保人怎样撤出 担保法律分析:担保过了期限有没有责任担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保证期间过去后,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即保证期间无论一般保证人的债权人是否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都不再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的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担保的责任。但如果是约定的不合理保证期间,一般不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计算,即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23,456,789-1/月,保证人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保证责任。
6、连带责任 担保人的 六个月 担保期限法律主体性:1。连带责任担保人六个月担保期限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确认保证人-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23,456,789-1/月。
二、连带责任的对象是什么?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一种物。连带责任的客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的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相比,这种客体的外延是单一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指物、行为、智力成果和其他权益。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常见的客体,分为种类客体和特定客体。连带责任的客体只能是物种,这是由连带责任的性质决定的。
7、 担保超过 六个月 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1,担保 over 六个月担保该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1,担保 over 六个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独立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举证责任。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的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以下简称《民法》)第692条,保证期间为确定保证人对担保认证责任的期间,不中止、不中断、不延长。
8、 担保人是不是只 担保 六个月担保person担保的期限为六个月。当然这也是根据担保的类型来决定的。如果是一般担保,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不存在担保的条款。1.担保人担保的时限是多少?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23,456,789-1/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内,
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证明责任,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的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2.自然人需要做什么材料担保人。
文章TAG:担保 六个 担保过六个月就不是担保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