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主观性:1。关于担保责任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91条[保证]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确认保证人的承诺担保证书责任的期间,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的期间,但保证的约定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5、 担保物权的实现 顺序有哪些

1、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有哪些?1.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详情如下:(1)同一件事。(2)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故意担保物权,即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3)同一担保房产上同时存在抵押权和质权的,抵押权先于质权设立并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4条规定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而未转移对该财产的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2.-3担保中应注意哪些事项-3担保中应注意哪些事项如下:1。注意保证人的适合性,以确保。2.保证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完全调整;3.有权了解保证人的投资行为;4、合同应明确-3担保的义务;5.-3担保合同条款应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安权抗辩融为一体,以消除二者之间的冲突。

6、 担保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担保该人的法律责任:1。General 保证责任: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对其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支付的债务是债务到期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保证人有先诉权抗辩,即保证人未申请强制执行或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

如果担保人的责任被撤销,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担保,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导致-担保、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所有人的,保证所有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保证股承担凭证责任,无约定/。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由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义务实现债权。

7、既有物的 担保也有人的 担保的 顺序

法律分析:同一债权的范围会缩小,有保证既有有形的担保/个人的保证。对此,在审判实践中,多数法官认为,当同一债权中存在担保和保证时,即使财产中的担保是第三人,财产中的担保也应优先于该人的。这是因为物权优先于债权,物权担保比债权担保更可靠,更容易实现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同种债务,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务人清偿时应当指定履行的债务。

8、共同 担保人追偿 顺序

Joint担保Person先向主债务人追偿,主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其他连带保证 Person就前者不能清偿的部分进行追偿。保证 保证人担保证的连带责任承担后,不能向债务人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照各自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配。可见,在联营保证中,如果联营一方保证先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则享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连带保证因同一债务人履行同一债务担保-3/。

因此,在联合保证中,发生了人与人担保之间如何承担举证责任的问题。常见保证除了联合保证和联合/joint 保证这两种法律类型外,还有许多其他类型的划分,各种类型的联合保证由于相互交叉和竞争,形成了相当复杂的结构形式。在结构形式不同的常见保证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承担和分担保证的责任的规则也是不同的。

9、怎样 保证 保证人的先诉 抗辩权

保证人们在行使先诉权时应把握以下四点:1。仅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people s-。2.行使先诉权的时间抗辩。3.起诉权抗辩 first只能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责任时由保证人行使。如果主债权人不向保证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保证人不能行使抗辩的权利。人们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往往需要提供a 担保人,担保人会与贷款人签订a 担保合同。

那么如何主张先诉权抗辩?我们通过这篇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如何主张先诉权抗辩?保证当一个人行使先诉权抗辩时,应当把握以下四点:1,只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person s保证责任一般/。2.行使先诉权的时间抗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可以在诉讼或仲裁前的任何时候,或者在诉讼或仲裁程序和执行程序期间,行使先诉权抗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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