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一种旨在转移投保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的保险。保证保险合同侧重于经营信用风险。保证合同涉及的法律主体为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和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其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购房贷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保证人的履行保证无对价的责任;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是以收取保险费为前提的,表现为双方有偿的权利和义务。

4、 保证合同与 担保合同的区别

保证就是我们常说的PICC或者信用担保。保证与定金一样,产生的权利性质为债权,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权利性质为担保物权,属于物权。担保产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担保财产及变现价款。保证根据保证方式不同,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4条规定: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该财产抵押而未转移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六)交通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5、一般 保证和连带责任 保证的区别

General 保证和Joint 保证有以下区别:首先,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时间不同。一般情况下保证,出借人必须先向债务人要钱,只有在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才能保证/承担凭证责任。在合资保证中,出借人可以先找借款人要钱,也可以直接找保证还款,没有先后顺序。二是保证人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一般情况下保证,贷款人可以将借款人和保证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也可以只起诉借款人,而不是只起诉保证。

第三,一般保证和共同保证诉讼时效的中断是不同的。一般保证诉讼时效中断只有在主债务期间届满后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时才会使用;但在联名保证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担保定律,保证期间通常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中断。第四,保证人有不同的抗辩权。一般保证人享有一审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人没有。担保 Law 保证第十六条的途径如下:(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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